央廣網北京7月30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近些年來,一些年輕人、甚至不再年輕的“成年子女”,由於主觀惰性、對工作和生活的逃避等原因,拒絕工作,無法自立,長期在父母身邊,被稱為“啃老族”。北京法院調研顯示,啃老族與父母矛盾升級新竹買房之後,一些案例跨入了法律層面。
  北京海澱法院發佈的案例顯示記憶體,徐先生和朱女士1980年結婚, 5年後有了兒子徐青。他們對兒子百般疼愛,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從不讓兒子做一點家務;只要學習好,兒子想要什麼就給買什麼。考上大學後,母親擔心他在學校受欺負,讓他每天上完課回家住,繼續無微不至地照顧。大學畢業後,徐青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父親幫助找的工作,他說沒意思,同事不好相處,辭職後一直閑在家裡,每天睡覺、上網,向家裡索要生活費,也不再去找工作。他說“作為父母,你們有義務養我。”
  李女士:他也找過工作,找威剛記憶體完了不乾呢,就是你們給我耽誤了,你們就得管我。
  2013年,徐青開始與在網上認識的女孩小靜同居。父母對此不能接受,從教導到嚴厲斥責,最後升級到了大打出手,徐青振振有詞:“沒工作也有權利戀愛”。徐先生和朱女士無奈之下,將兒子起訴至法院,請求好房網判令他搬出父母的房屋,限期騰房。截至起訴時,徐青已經年滿29歲,大學畢業後在家做了整整7年啃老族。法院支持了徐先生夫婦訴求,並依申請強制執行。
  這樣的案例在很多基層法院都出現過,北京房山法院長溝法庭副庭長盧濤住商情趣用品表示,父母對“啃老族”沒有撫養義務。
  盧濤: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個子女指的是“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當家庭矛盾激化,父母能否將成年子女攆出去呢?
  盧濤:這個從法律上來講是完全可以的。特別是這種房子,如果是屬於父母的房子,作為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強行地占有居住在這個房子里,對父母合法權益是一種侵害。如果父母要求子女搬出去,騰空房屋,法律是應支持的。
  有數據顯示,在城市,有30%的成年子女存在啃老現象,80%的子女生活、買房等依靠父母的資助,對於啃老現象,公眾怎麼看?
  群眾:首先他不認為這是非常可恥的,依靠父母生活好像心安理得,父母也覺得我可以養得起,沒有給他施加太多的壓力。
  群眾:就是沒安好心。
  群眾:啃老的話,確實有的時候會覺得可能自己沒有承擔起自己應該承擔起的責任。
  長期從事心理疏導工作的身心靈導師潘銳認為,啃老族的出現,數量的增加,是因為家庭教育中缺少孝道的教育。
  潘銳:當這個孩子沒有得到孝道的傳承的時候,他就不可能再有其他的社會擔當,他不啃老你又能讓他乾什麼呢?希望給孩子真正的財富,不是給他錦衣玉食的生活,不是對他更多的呵護和照顧,而是讓他學會更多的擔當,學會更強的獨立性,學會如何去感恩,學會真正的去孝順老人。當下,在整個中華民族要實現中國夢的這個時候,我們更要提倡和加強。  (原標題:大學生啃老7年 父母無奈起訴兒子要求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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